本標準規定了塑料編織袋的術(shù)語(yǔ)和定義、分類(lèi)、型號、規格.命名、標識、材料和半成品、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聚丙烯.聚乙烯和聚酯等樹(shù)脂為主要原料,經(jīng)擠出、拉伸成扁絲,編織、制袋而成的塑料編織袋。
3.5塑料編織袋
由編織布或編織布與塑料薄膜或紙張等經(jīng)印刷、裁切、縫制或粘合制成(簡(jiǎn)稱(chēng)袋)。
3.6單層袋
由一層編織布制成。
3.7多層袋
由編織布和塑料薄膜或紙張等內襯、內粘膜或外層共同制成。這種方法生產(chǎn)的是二層或二層以上袋。
3.8涂膜袋
由編織布與流延到其上的熱熔樹(shù)脂等復合制成。這種方法生產(chǎn)的是二復合袋。
3.9復膜袋
由編織布與塑料薄膜、紙張等復合制成。復合方法可采用擠出復合、干法復合、濕法復合等。這些方法生產(chǎn)的是三復合袋或多復合袋。
注1:擠出復合(extrusionlamination)是指編織布與塑料薄膜.紙張等基材間用擠出的熱熔樹(shù)脂粘接后層壓成型。
注2:干法復合(drylamination)是指編織布與塑料薄膜、紙張等基材間用粘合劑粘接前烘干除去其中水分或溶劑后層壓成型。
注3:濕法復合(wetlamination)是指編織布與紙張等基材間用粘合劑粘接層壓成型后烘干除去其中水分或溶劑。
其物理性能測試要求:
7.3.2取樣方法
按附錄C規定。試樣制備應符合GB/T 1040.3- 2006 中6.2的規定。
7.3.3試驗設備及條件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1040. 1- 2006 中5.1的規定。
檢測儀器推薦:ETT-AM材料試驗機
夾具間距100 mm(閥口向200 mm),以200 mm/min士10 mm/min的速度拉伸,直到試樣斷裂為止,測出最大拉伸負荷。
7.3.4 拉伸負荷
7.3.4. 1試驗結 果以?xún)蓚€(gè)試樣的算數平均值表示,精確到1 N。
7.3.4.2試驗中如遇到試樣在夾具中破裂、滑脫等影響準確性的情況時(shí),應另?yè)Q試樣重做。
7.3.5 剝離力
7.3.5. 1試驗結 果以?xún)蓚€(gè)試樣的算數平均值表示,精確到0.1 N。
7.3.5.2試樣的--端用手或膠粘帶將編織布和膜、紙等分開(kāi)50mm,分別夾在試驗機夾具上。如果試樣無(wú)法分開(kāi),則以合格判定。